近日,位于河南駐馬店的平輿縣暢達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花3億購買5000臺無人機的事件引起廣泛關注。針對此事件,央廣網記者來到駐馬店平輿縣相關部門了解情況。
斥巨資購買5000架無人機的公司辦公地址成謎
8月28日,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悅科技)發布《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顯示,其全資子公司鹽城永悅智能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城永悅)與平輿縣暢達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輿暢達)于2023年8月27日簽訂了一份總金額3億元的《銷售合同》,所涉及合同標的為5000臺無人機。
永悅科技發布的《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中的部分內容
該合同所標明的無人機產品為永悅智能X40C(40L),單價為6萬元,每臺具體配置包含整機、遙控器、手持測繪器、智能電池、燃油充電器、RTK服務、三者保險、機身險。記者通過查閱鹽城永悅官網,看到該型號無人機的相關介紹:此型號產品是專為撒肥而生的大載重播種噴灑無人機,主要用于糧食作物播種、施藥施肥等。
據廠家宣傳網頁顯示,該型號無人機主要用于糧食作物播種、施藥施肥等(圖片來自鹽城永悅官網)
為何斥巨資購買上千架無人機?此銷售合同中并沒有顯示作為乙方的平輿暢達購買無人機的目的、用途。為了解該合同簽訂的具體背景和原因,9月1日,記者根據該公告中顯示的平輿暢達具體地址(平輿縣古槐街道三十三街坊)來到平輿縣,卻始終無法按照公告地址找到該公司。
據公開資料可查,平輿暢達成立于2017年,是平輿縣政府批準成立的國有企業,由河南省平輿縣交通運輸局100%控股,經營范圍為對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及配套設施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斥巨資大量購買農用植保無人機的行為是否超出了自身所規定的經營范圍?
為了解“平輿縣花3億購買無人機”事宜,記者來到平輿暢達的實際控股單位平輿縣交通運輸局,其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領導在外開會。當記者詢問平輿暢達的具體辦公地址時,其表示不清楚。
3億元無人機合同采購前是否經過翔實論證
針對此次大量購買無人機的行為,平輿暢達董事長兼總經理周濤曾向媒體表示,公司在負責河南平輿通用機場的運營,機場運營需要用到這些無人機。他同時透露,最后會轉給(專門的)運營公司來使用(這些無人機)。
近日,記者來到平輿通用機場,看到機場建筑外墻仍未粉刷,鋼架結構的建筑內長滿荒草(央廣網見習記者 張麗娜 攝)
據了解,平輿通用機場,建設用地1040.536畝,項目總投資24744.68萬元。該機場的用途主要是發展短途運輸、農林作業、醫療救護和應急救援等業務。而2023年7月,平輿縣曾在相關平臺表示,由于施工企業資金運轉困難,目前工程處于停工狀態。
網友表示,“無人機幾分鐘噴一畝地,一個小時噴十畝地輕輕松松。我的一臺大疆T40都能把整個機場的地打完。”“無人機打農藥每小時打100畝以上。”而這座總投資2.47億元,1040.536畝的機場為何需要3億元5000臺的無人機服務?其用途是什么?
9月1日,平輿縣相關部門對央廣網記者表示,購買無人機的行為和平輿縣機場沒關系,合同中的兩家企業可能要進行合作,要引進生產線,在平輿縣航空產業園建設無人機生產線。
據了解,作為甲方的鹽城永悅是永悅科技的全資子公司,于2022年2月在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成立,經營范圍包括通用航空服務,智能無人飛行器制造、銷售,智能機器人的研發、銷售等。
《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中所公布的主營業務分行業、產品營收情況
《永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度永悅科技實現營業收入約2.963億元,其主營業務中化學制品制造業收入約2.961億元,智能無人飛行器制造業收入僅約為5.49萬元。
為何選擇這家公司采購農用植保無人機?采購前平輿暢達是否經過翔實論證?記者并未得到相關答復。
采購協議存在違規行為還是另有隱情
3億資金來源于哪?是否是政府財政資金?為了解情況,記者致電了平輿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交易監管的工作人員表示,“按政府采購法規定,只要是涉及政府財政資金項目,必須經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公開招投標。目前我們沒有接到關于‘花3億購買無人機’的任何招標手續過來。如果是自籌資金,則可以進行自主招標。”
9月1日,平輿縣相關部門回應央廣網記者,“企業有自己的融資渠道,不會讓我們財政去支持一分錢,交通局他們都不清楚。”
據企查查平臺顯示,平輿暢達注冊資本3000萬元,認繳出資,其真的有能力自籌3億元完成5000臺農業植保無人機的購買合同嗎?截至目前,平輿縣交通運輸局并未就資金性質、資金來源、購買用途問題進行回復。
9月2日,平輿縣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基本確定平輿暢達簽訂的“3億元采購無人機合同”無法履行,平輿縣財政或國資系統均無大額預算,交通系統更無此支付能力,采購協議存在不規范或違規行為。
而永悅科技,其主營業務是不飽和聚酯樹脂的生產和銷售。2022年初才成立全資子公司鹽城永悅,并開始布局無人機產業,其作為一家新興的工業無人機產品整機生產制造商和服務提供商,其涉足無人機產業的時間不長,企業能不能執行購銷合同的生產任務?記者致電了作為無人機賣方的鹽城永悅,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并掛斷電話。
8月28日,平輿暢達董事長兼總經理周濤接受相關媒體采訪表示,對于選擇永悅智能的無人機產品,這是縣里的決定,“現在只是一個意向協議,還沒全部定下來。”既然還沒定下來,作為上市公司的永悅科技卻于8月28日就發布了《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該上市公司是否違背信息披露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原則,而發布不實信息?
8月28日,永悅科技所發布的《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開頭稱: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9月1日,相關媒體撥打江蘇證監局投資者保護工作處投訴電話反映:永悅科技公布3億元銷售合同,合同上的乙方負責人卻說只有意向協議;乙方是國企,想花3億元購買設備,需要經過嚴格審批,但沒查到相關招投標信息。如此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嗎?
該工作人員稱,已詳細記錄上述疑點,會以“周報”形式向領導匯報。至于如何處理,領導會拿出具體意見。
9月4日,記者致電江蘇證監局投資者保護工作處詢問關于此事的情況和進展,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電話采訪并掛斷電話,對于此事的后續進展央廣網記者將持續跟進。